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二级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中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和盆地地区。中国西部耕地面积小,分布零星。
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战场收获的土地。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中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又称“帮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异常收获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们又可称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为待退的临时性耕地。
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食,被盲目用来扩大城镇面积,开发楼盘、修建道路;有的被用来作为开发区,建厂房;还有的随意提高林带标准;或者将大好农田随意用来退耕还林、还草。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本来是粮食主产区,被农户自作主张,随意用来种花植树。
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等。对于耕种不方便、种地经济效益较小的地块,或者边远山区、梯田区、农田灌溉不配套地区,部分农户既不流转,也不自种,随意撂荒,因而造成了土地浪费。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森林物质生产和生态服务的源泉,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法》规定,林地是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在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时主要是对各类型林地面积及其价值进行评估。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和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耕地大多数都用在种植农作物,如粮食(如稻谷、玉米、小麦等)、棉花、油料植物(如油菜籽、花生等)以及蔬菜和水果等。这些土地能更加进一步细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等不同的类型,它们的特点取决于土壤的类型和天气特征情况。相比之下,林地则是为了生长乔木、灌木和竹子等植被,其产出更多地体现在水土保持、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功能上,具备极其重大的生态价值,而非直接的经济价值。
耕地的环境特征较为多样,能够准确的通过土壤质地、天气特征情况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熟地、新开发或复垦地、休闲地等。林地则通常是自然状态下的森林或林地,可能包括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以及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
可以退耕还林的土地:我国有一些耕地,经过自然条件转变,有些耕地易引起水土流失。因此这样的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滩涂、沟沿、防洪大堤、山地:一些不适宜耕作的土地,滩涂山地等,河道两侧,防洪大堤及其缓冲带,都是可以种植树木的地方。
村庄内的建设用地:农村的院子里,门前屋后,还有许多空余不影响农村规划的地方也能种植树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