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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出问题600亩玉米减产
日期:2024-01-28 作者: 新闻中心

  因种子存在问题,导致任城区接庄镇后铺村120户农人栽培的600余亩玉米减产三分之一。6月8日,济宁市任城区法院矿区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定种子公司和种子站一起承当玉米减产丢失的多半。

  6月8日上午,30余位乡民代表,挤满了任城法院矿区法庭并不宽阔的庭审室,有些乡民裤腿上还沾着泥土,显然是早上刚忙完农活。

  2010年11月,后铺村的120户乡民在接庄镇某种子站购买了玉米种子,栽培在自家土地上。2011年9月初,乡民们发现玉米果穗遍及秃顶,与其他种类的玉米长势显着不同,所以要求种子站到现场检查。通过专家判定,玉米成长反常,种类存在秃顶缺点,而高温多雨的气候,也加剧了秃顶的程度。

  “相同种玉米,我家亩产500多斤,他人亩产900多斤,不是种子的问题是啥原因?”乡民商传水愤慨地对记者说。

  庭审现场,种子站和种子公司代理人辩称,因为玉米抽穗扬粉期的阴雨气候,和一系列晦气气候要素和病虫害形成了减产,种子质量并无问题。

  怎么承认玉米减产的直接原因?通过进一步查询,2011年9月21日,任城区种子管理站接到接庄镇种子站的请求,组成判定小组,对农户的栽培地块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了判定定见书。

  定见书上承认,乡民栽培的玉米严峻减产,亩产值仅为371.3公斤。依据任城区农业局发布的前三年玉米测产陈述,三年均匀玉米亩产值为546.86公斤。两者相比照,证明了该玉米种类确有质量缺点,从而形成了严峻减产的现实。

  依据进一步查询,该判定定见书契合有关法律规定,定论客观实在,由此法庭以为,玉米种子存在秃顶较重的种类缺点,是形成玉米减产的直接原因。

  11点25分,法官宣告休庭,通过10分钟的合议,11点35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左殿俊法官当场宣读了一审判定成果。判定被告种子站和种子公司,补偿后铺村120户受害乡民的购种费,以及因玉米种子缺点而形成减产部分80%的丢失。

  听完判定成果,乡民们两次快乐地站起来拍手,“这个成果太公平了,咱是农人,地里的收成必定的联系到家里的日子,这一次法院帮咱追回了丢失,真是太感谢啦!”乡民们快乐地说。

  左殿俊法官表明,此案触及120户农人的利益,所以法庭十分稳重,前后两次开庭,屡次研讨,终究承认种子缺点是玉米减产的主因,而气候原因也对产值有必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