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农业部专项行动的要求,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门格外的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周密布置,确定了在全省以水稻品种为重点,集中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公开曝光、依法处置一批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确保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我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结合我省实际,及时下发了《江西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厅办公室、法规、科教、粮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种子管理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整合了农业各部门执法职能,强化了专项行动的领导。向全社会公布了江西省水稻、玉米、棉花主推品种目录、生产和经营保护品种事项、举报电话,还向全社会承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行为的信心和决心。
为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今年新春伊始,为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保障农业用种安全,我厅于2月份在南昌市举行了全省春季农业送科技下乡启动仪式,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出席仪式并宣布农业送科技下乡服务团出发。全省11个设区市都设立了分会场,全省专项行动正式拉开了帷幕,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采取了多种形式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梳理品种权执法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品种权的先进典型,提高公众的品种权保护意识。2010年11月16-18日召开了农业植物品种权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农业局、有关种子科研单位、种子企业负责人,约100人参加了培训。认真学习了《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据统计,全省共举办了不同规模的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人员800人次,刻录光盘12套,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张贴标语横幅1600余条。
为有条不紊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我省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逐一清理,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程序上要合法。这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行为,要依法行政,做到原则方向不偏离,工作方式不走样;三是时间上要保证。对照进度,一环扣一环,核查、整改、复查、提出处理意见、最后要建立卷宗,并装订成册,做到工作程序不乱套,核查整改不超时限。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以水稻品种为重点,依据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发放的要求,我们全面清理核查了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截止目前,共有6家企业申请15个水稻品种的生产许可证由于未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生产证明被驳回,共核查生产授权品种的杂交水稻2.4万亩。
我省要求专项行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做到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内容、程序、举报电话等必须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索、拿、卡、要等行为。各级农业行政主任部门充分的发挥检打联动作用,及时打击种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以水稻品种为重点,筛选了一批生产上使用量较大的授权品种,如中9A、天丰A、岳4A、陆18S、荣丰A、先恢207、T0463、扬稻6号等系列水稻保护品种,开展对疑似侵权企业的杂交水稻种子监督抽查;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省、市、县三级农业主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41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44车次,检查种子数量873.4万公斤,检查种子品种样11770个,检查县乡两级种子经销商7739家次,其中水稻种子抽查面达到了100%。已完成监督抽查样品270个,并送交相关检验测试的机构鉴定真实性。
根据群众举报,经我省种子局调查核实,2011年3月9日湖南省益阳市惠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5公斤包装的“鄂早18”水稻种子在丰城市涉嫌品种侵权;2011年5月13日湖南中农种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吉水县大地良种推广中心、上饶市丰饶种业有限公司、江西君富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永盛常规稻种子有限公司等5家种子企业在我省销售“黄华占”种子存在无生产许可证(或标注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失效)、品种侵权或未审先推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为确保我省粮食生产用种安全,省、市、县三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以上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媒体公开曝光,督促发证机关进行清理,依法启动吊销许可证处理。
今年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促进了全省种业健康发展,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新品种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仍有一些与现代种业发展不适应的地方,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四是种子企业竞争力不强、规模小、能力弱,存在社会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长远发展规划,种子经销商素质普遍较低且缺乏有效监管。
重点对企业法人、科研院校育种骨干和品种权人进行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关法律和法规培训,扩大种子生产基地农民对新品种保护知识的认知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宣传活动,使品种权人树立依法保护品种权意识,使种子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从事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增强全社会新品种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形成良性循环。
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摆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长期工作。力争按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多渠道争取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公益性专项经费尽快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的高素质的品种权保护执法队伍。
省内各大种子企业都要全部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规程,确保不侵犯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自身所有品种的品种权。科研、教学等相关育种单位要逐步完善品种权的相关管理制度,将新品种保护纳入育种科研管理的全过程,把品种权的拥有量及保护的方法是否健全,作为对育种单位综合能力评估、科研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使育种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利益与新品种保护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为中心的考核体系,发挥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用,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创新。
继续把好“市场、品种、质量”三个关口,完善新品种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努力确保全省农业用种需求,努力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要逐步健全种子案件举报制度,妥善处理种子质量纠纷,制定重大种子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或大案要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反应迅速,处置果断,避免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而导致发生,健全种子质量应急保障机制。以专项行动的成果推动今后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全方面提升执法水平,保护科学技术创新,为全社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驾护航。
要积极做好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工作,鼓励带领企业创新体制机制,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保护品种权人合法利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要积极倡导种子企业实行种子质量承诺制度,对销售的种子实行质量担保,对种子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合理赔偿,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让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者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来维护各方利益,为种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农业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6亿元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