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533,224.7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97,883,604.02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972,825.08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178,365,233.13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2,57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8,515,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2年,是中国种业振兴行动正式开展的第二年,新修订的《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加强了涉种子案件的刑事审判,依法制种进入新阶段;转基因品种审定标准实施,新一批转基因安全证书发出,生物育种的风口正劲……种业在政策支持、法律环境和生物技术应用等方面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八条指出,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方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快速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强化精准鉴定评价;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国两会召开时,“种业振兴”成为两会热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强调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2022年3月1日,新《种子法》正式施行。本次修改聚焦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要,是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的重大标志性事件。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种业原始创新,农业农村部牵头对原《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种子制假售假和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一直以来对种业市场秩序形成严重扰乱。2022年3月
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逐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充分的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涉种子犯罪、净化种业市场中的作用,为加快种业振兴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2022年是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三年行动的第二年。农业农村部开展了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有力地保障了对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2022年初,农业农村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予以修改,6月,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并发布实施,生物育种产业化“最后一公里”正被打通,生物育种产业化加速推进。
2022年8月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公司发展的通知》,遴选69家企业为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为扶优企业,有关部门将根据我们国家种业发展水平和不同种企的发展趋势,规模、水平,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分别遴选优势企业,给予分类指导、精准支持。多地也已出台具体方案,夯实优势种业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种业企业。
全国范围内的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优势资源进军种业,优势种企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加速资源整合,多家种企加速上市步伐;各省动作频频,按照中央要求先后制定了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出台了有力的务实的政策整合资源,加速建设省级种业集团。
11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公告发布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1384个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新品种,其中玉米专用型品种持续不断的增加。此次国审品种显现出我国育种水平正逐步的提升,国审品种提质优化。
种子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征,若某年某类农产品价格较高,次年适种农户往往会选择该类农产品种植,则该种农产品种子销量增加;次年由于该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下降,低价又导致农户第三年减少该农产品的种植,则该种农产品种子销量减少。
小品种农作物受宏观需求的影响较大,玉米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作为民生行业,周期性并不明显。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是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协会3A信用企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22年度,德农种业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30,614,203.42元,主营业务利润109,192,517.01元,净利润 77,081,475.88元。
2022年3月1日,新《种子法》正式施行。本次修改聚焦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要,是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的重大标志性事件。本次种子法修改,通过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侵权损害赔偿相应的责任等,加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为我国种业科技自强自立、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试行)实施
2022年初,农业农村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予以修改,6月,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并发布实施,生物育种产业化“最后一公里”正被打通,生物育种产业化加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仍为玉米杂交种子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营包括但不限于 “京科968”、“德单系列”等玉米杂交种的生产与销售。
1、在研发方面,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为辅的模式,主要以杂交育种技术(常规育种)为主,辅助以单倍体育种和分子标记育种等育种技术,在全国主要玉米生态区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通道试验网络,参加国家审定试验(含绿色通道和京科联合体试验)的玉米品种,除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外,涵盖了其它玉米品种种植生态类型区。
2、在生产方面,公司依据销售计划定制当年种子生产计划,包括生产数量和制种面积,落实到制种基地公司,由制种基地企业主要采取“公司+农户”、辅以“委托代繁”的模式组织生产。
(1)对于“公司+农户”模式,公司负责提供制种亲本,对整个制种过程做监督、管理与指导,种植户(承包户)负责按照技术要求生产种子;
(2)对于“委托代繁”模式,公司与受托制种商签订种子生产合同,约定委托制种面积、数量、结算价格和种子质量发展要求等,受托制种商负责制种面积落实、制种区隔离、技术指导等玉米杂交种制种田制种工作,确保生产的种子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在物资采购方面,公司采购的物资主要为种子包装物及种衣剂。种子包装物、种衣剂是根据全年销售计划分别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的选择主要采取询价和集中采购方式确定,确保优质优价。
4、质量方面,加强完善生产环节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源头管理,通过定系自交循环等方法做好原种提纯复壮,对骨干自交系分级精选,持续提高亲本种子质量;改进花期检查办法,加大花检力度,实行水肥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成品种子全部达到单粒播种的质量目标。
5、在销售方面,公司以传统销售模式为基础,不断进行创新。随着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公司的销售模式出现新变化,部分区域尝试公司+大种植户/大牧场的模式,定向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支持。同时,公司坚持品牌策略,不断调整品种结构,聚焦核心市场,创新营销服务模式,加快由传统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转型,帮助种植户科学种田,实现增产、增收。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作为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协会3A信用企业,在种子生产、品种及品牌推广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行业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种业总实力处于全国前列。德农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在种业行业知名度较高,在种植户心中有良好的口碑,公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坚持将最好的品种投放到市场,并严把种子质量关,实行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品质衡量准则,对影响种子产量和质量较大的环节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种子优质优品。企业成立以来从没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在种植户心中,德农种子就是高质量保证。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作为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协会3A信用企业,在种子生产、品种及品牌推广、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行业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种业总实力处于全国前列。
品种是种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外合作力度,选育、储备适合不一样的区域的优势品种。目前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国内科研院所都有长期的品种合作,如京科968、京科999、硕秋702等主推品种;与拜耳、科迪华等国际企业也建立了合作渠道,部分品种已投放到市场,且后续品种都在试验筛选中。
质量是公司参与竞争的基石。公司持续严把质量关,在纯度、发芽率、净度、水分四项指标检测的基础上,提升种子活力、健康度等项目检验测试能力;持续完善原种生产、杂交种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从亲本的检测与发放、隔离区划定、播种规范性调查、去杂去雄检查、烘干、晾晒全过程监管、粗脱籽粒大密度检测、成品加工全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管控,以检促管,提高生产人员及农户质量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种子质量。
服务是企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在渠道及产品上积极探索创新,围绕“为种植户服务”的理念,以为种植户服务为核心,联动经销商、零售商开展一系列培训及促销活动,再通过抖音、快手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按玉米各生育期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推送与宣传,加强配套技术与服务支持,赢得良好口碑,做好“技术+销售”型营销。同时通过与其他农化企业合作,进一步规范并优化种植结构,降低品种风险,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实现了由价格销售向价值营销的转变。
种业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一批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当下,玉米种业行业审定品种数量呈井喷之势,虽然有利于实现玉米品种的多样性,但新品种数量增加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会侵占既定市场占有率,导致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公司现在存在德单系列、硕秋系列等品种表现较好,新品种研发也稳步推进,但优势品种推广速度、力度有待提升。
(1)战略驱动。机遇与风险并存,面对激烈的竞争,公司主动做出战略调整,加大科研方面对外合作力度,加快优势品种研发、布局和推广的步伐。
(2)营销驱动。加强销售服务,本着为种植户服务的宗旨,继续推进以客户为体验的服务型销售,种子销售从单纯的销售已经转变为农业生产中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同时进行渠道的优化整合,培养、提高经销商市场影响力,筛选优质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虽然玉米种业利好不断,但市场之间的竞争依然激烈。公司抓住玉米商品粮价格持续上涨、需种量回升的机遇,加大销售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97.17万元,同比增长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7.28万元,同比增长 89.66%。其中主营业务利润10,919.25万元,同比增长 1.42%。公司业绩变化合乎行业发展状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精准细分市场、强化品牌、做强品种、创新营销,精益管理,持续增效。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品种价格上调,种子销售数量增加,导致营收增长;利润增长的根本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分红2,925.00万元(2021年度被投资单位未实施分红)。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