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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野上 让农民播下希望的种子​——博州农业生产种子安全调查
日期:2023-08-30 作者: 新闻中心

  俗语说:“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可见一粒种子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本期《民生直通车》栏目关注的主题为春耕生产种子安全。

  当前我州已进入春耕生产关键节点,广袤农田处处可见北斗导航无人机精良播种的壮观画面,播下的每一粒种子,都关乎着农民一年的收成。那么我州农民购买的棉花、玉米、油葵等种子大多数来源于哪家农资市场?是否有假冒伪劣、未审定种子?带着这样一些问题,我们联系了博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全州农资市场种子安全情况。

  博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杨新丽说:“当前,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保障农民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我们支队全方面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粮食安全和春耕生产安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3月29日,博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博乐市某农资经营部执法检查,在营业场所内,发现标注生产企业为张掖市金友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鑫友125玉米的种子,及标注生产企业为北京金色谷雨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谷玉2091玉米种子,经营者均无法现场提供种子引种备案材料、种子经营备案登记表,因此执法人员进行了登记保存。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查询2017至2022年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公告及“中国种业数据大平台”,未查询到鑫友125引种备案登记及经营者种子经营备案申请;金谷玉2091玉米种子于2022年8月通过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植区域为南疆复播早熟玉米区。

  杨新丽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却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不得在品种审定公告确定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销售。为进一步查明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该农资经营部进行了立案调查。

  数据显示,2023年我州执法部门对涉及假种子、应审未审、无证经营的农药、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6起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立案。

  对博乐市涉及春耕生产违规销售的农资进行立案,规范了农资经营部门合法经营,也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4日,《民生直通车》栏目组来到了全州最大的农资市场——博乐市喜农农农资市场。栏目组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农资店,看到各类种子、农药摆放整齐,货量充足。销售人员正耐心地向前来购买农资的农民介绍价格、品种特性等情况,并帮他们合理选购适合的品种。

  在博乐市神农大地种子经销部,一摞摆放整齐的棉种外包装上,一组黑色编号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只见上面印着检疫证明编号和检测日期,最后一排印着:郑燕135795****。店主上前介绍:“我就是郑燕,上面是我的手机号码,在我店里买的农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说话间,郑燕掏出手机扫了下棉种外包装上的二维码,只见该棉种生产企业、加工批次、物流信息、公司简介在手机界面上一目了然。

  “目前,全州农资市场通过建立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大部分种子、化肥、农药已经实现了全流程二维码追溯。下一步,我们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并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经营、套牌侵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紧盯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强化执法监管,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春耕生产安全。”杨新丽说。

  “农民种地,选种很关键,我每年都去县城的大农资店买玉米种子,一看包装、二看封口,三看发芽率。”4月15日,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农民樊婷婷说。

  据悉,博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年定期开展农资鉴别宣传活动,教农民分辨真假种子和农资。

  杨新丽提示,正规种子的简介信息都打印在外包装袋子上面,或是贴在袋子外面,应及时向店家询问该种子的来源渠道,若说不清,莫轻易购买;正规种子包装袋外均有防伪标志,而假劣种子则没有。购买前,可根据其外包装说明进行防伪查询,确保种子质量。

  在此,《民生直通车》栏目组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一定要到证照齐全、场所固定的经营门市,挑选出正规公司制作的合法的种子,不要选购来路不明、底细不清、流动经营、散装和无包装的种子,避免上当受骗,影响春耕生产。